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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濛初
2023-07-14 13:41
  • 凌濛初
  • 凌濛初 - 明代文学家、小说家和套版印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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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 本名:凌濛初
  • 别称:凌十九、凌波
  • 字号:字玄房,一字彼厈,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 出生时间:明神宗万历八年五月初七日(1580年6月18日)
  • 去世时间: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
  • 主要作品:《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等

  • 凌濛初介绍

    凌濛初(1580年6月18日-1644年),字玄房,号初成,亦名凌波,一字彼厈,别号即空观主人。因在家族中排行十九,所以时人又称之为“凌十九”。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晟舍)人。明代文学家、小说家和套版印书家。

    凌濛初十八岁补廪膳生,后多次赴考均未中。崇祯中,以副贡授上海县丞,并署海防事。任内清理盐场积弊,颇有政声。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徐州通判。崇祯十七年(1644年),被农民起义军围困于房村,率众抵抗,呕血而死。

    其所著《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与同时期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二拍”,是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代表。

    (概述内图片来源:嘉庆乙丑刊《凌氏宗谱·明徐州别驾初成凌公像》)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万历八年五月初七日(1580年6月18日),凌濛初出生于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东晟舍铺(今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祖父凌约言,嘉靖庚子举人,仕至南京刑部员外郎。父凌迪知,嘉靖丙辰进士,时年五十二。嫡母包氏,已逝。生母蒋氏,时年二十一。[1]

    万历九年(1581年),凌濛初两岁。是年,弟浚初生。

    万历十九年(1591年),凌濛初十二岁。入学。

    读书交游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凌濛初十八岁。补廪膳生。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凌濛初二十一岁。是年十二月初五,其父凌迪知去世,年七十二。同郡进士朱国祯前来吊唁。

    万历三十年(1602年),凌濛初二十三岁。与寓居杭州的嘉兴文人冯梦祯结为亲家,并把女儿许配给了冯梦祯的孙子冯延生。十一月初八,冯梦祯前来晟舍下聘,凌濛初邀请布衣诗人、“苕溪四子”之一的表舅吴梦旸(字允兆)作陪,并请吕三班作戏,演《香囊记》。此事冯梦祯《快雪堂日记》记载:“(十一月)初八,晴。早行三十里至晟舍。……乃入港,里许而至凌氏。凌氏太学莅初、瀛初者出迎余于舟。既至,具吉服登门,主人兄弟迎于门外,兄名濛初,字玄房,弟名浚初,字玄静。登堂纳贽,致谢允之仪。主人邀吴允兆相陪。主人母氏,蒋尚书之后,允兆之内侄女也。是日有前筵正席,前筵席散,乃拜二太学,同居次泉(谓凌述知)之子;拜次君玄静,主人相陪,正筵就坐,已迫暮色。吕三班作戏,演《香囊记》。席散,夜且半矣。”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凌濛初二十四岁。正月二十五日,冯梦祯至德清山中祭扫,凌濛初、宋宗献、张髯君等闻讯,从湖州前来拜访,聚饮聊谈至二更。次日,四人同游湖州菁山,邂逅守庵上人。二月,凌濛初与冯梦祯、复元上人、宋宗献等游苏州,四人联舟以行,作诗论文。冯梦祯《快雪堂集·卷六十四》有《舟过平望数里遇宋宗献、凌玄房、复元上人时先有吴阊之约同舟夜至吴江喜而赋此》诗。冯梦祯为凌濛初所获元版《景德传灯录》作跋,并为之评点《东坡禅喜集》与《山谷禅喜集》。八月初五,凌濛初前往杭州拜访冯梦祯,恰好复元上人亦在。此事冯梦祯《快雪堂日记》记载:“(八月)初五,晴。复元上人来。……凌玄房来,同复元先后别去”。是年,王穉登游湖州,在涵初、濛初、浚初三兄弟的盛情邀请下,抱病重游凌家且适园。王穉登《清苕集·卷下》有《重游且适园怀故凌使君稚哲》诗。是年,兄涵初卒,年四十五。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凌濛初二十六岁。是年六月,妻沈氏生下长子琛。九月初六,生母蒋氏卒于南京。十月,凌濛初奉柩归里。冯梦祯闻讣,前来晟舍吊唁。据冯梦祯《快雪堂集·卷二十八·乙巳十月出行记》记述:“苕溪凌玄房失母蒋宜人,自白下奉柩还。闻讣,谊当赴吊。……十六日,如凌氏,吊蒋宜人之丧于别宅。玄房留饭,见其女字次孙者。”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凌濛初二十七岁。上书时任国子监祭酒的刘曰宁,刘甚奇之,把凌濛初的文字拿给时任兵部右侍郎的耿定力看,耿定力说:“这是我的年家子(因为耿定力的兄长耿定向和凌濛初的父亲凌迪知同中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故而称凌濛初“年家子”)。我已故的兄长曾赞许他为天下士,你难道不知道吗?”此语一出,“一时公卿无不知有凌十九者”。是年,与时任南京国子监司业的父执朱国祯订交。表舅吴允兆来南京凌濛初寓所,二人促膝长谈,赏玩图书,凌濛初请吴允兆为自己的戏曲撰写序言。同年,凌濛初的第一部学术著作《后汉书纂》在南京由周氏刊刻行世,并特请父执王穉登作序,得到了王的盛赞。从这一年开始,凌濛初长期寓居南京。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凌濛初二十九岁。大约是年,凌濛初把自己的五种剧作寄给戏曲家汤显祖,汤显祖在回信中赞赏道:“缓隐浓淡,大合家门。至于才情,烂熳陆离,叹时道古,可笑可悲,定时名手。”(汤显祖《答凌初成》)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凌濛初三十岁。三月至七月间,凌濛初在南京珍珠桥寓所接待了前来拜访的袁中道。袁中道《游居柿录·卷三》记述:“珍珠桥晤湖州凌初成,见壁间挂刘松年画,两人对弈,作沉思状,相叹以为人物之工如此。近世自文衡山以后,人物不可观矣”。秋冬间,凌濛初与朱无瑕、钟惺、林古度、韩上桂、潘之恒等人在秦淮河畔结社吟诗。据明·潘之恒《亘史钞·朱无瑕传》记载:“己酉秋冬间,与泰玉结吟社者凡五,所集皆天下名流,如粤之韩、楚之钟、吴之蒋若陈若俞、越之吴若凌、闽之二林。”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凌濛初三十七岁。十二月,妾卓氏生下次子葆。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凌濛初四十岁。八月,妾卓氏生下三子楚。

    天启元年(1621年),凌濛初四十二岁。是年,凌濛初用套版刻成《东坡禅喜集》与《山谷禅喜集》,并请陈继儒为《东坡禅喜集》作序。

    天启二年(1622年),凌濛初四十三岁。是年秋,凌濛初学术著作《诗逆》刊行,书后附有《诗经人物考》一篇。这部书由凌瑞森等参订,凌濛初自序。

    天启三年(1623年),凌濛初四十四岁。四月,赴京谒选,时朱国祯拜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也离乡赴京,因招凌濛初同舟,“访以经济之术”。六月,二人抵达北京。

    天启四年(1624年),凌濛初四十五岁。淹留京师。是年重阳日,与茅维、谭元春、葛一龙、王家彦、周永年、程道寿、张尔葆等人,共集歌妓郝月娟邸中,饮酒赋诗。明·茅维《十赉堂丙集·卷五》有《甲子重九日集葛震甫、于鳦先、王开美、周安期、谭友夏、程应止、张葆生、沈定之、沈不倾、凌初成、侄厚之郝姬月娟邸中限赋八韵分得深字》诗记述此事。

    刻书作曲

    天启六年(1626年),凌濛初四十七岁。他的《虬髯翁》等十三个杂剧、《乔合衫襟记》等三个传奇以及南曲选本《南音三籁》大约成于此年。

    天启七年(1627年),凌濛初四十八岁。是年秋,凌濛初在南京参加应天府乡试失利,开始编纂《拍案惊奇》。

    崇祯元年(1628年),凌濛初四十九岁。十月,《拍案惊奇》由苏州尚友堂刊行。十一月,妾卓氏生下四子櫜。

    崇祯二年(1629年),凌濛初五十岁。沈泰编刊《盛明杂剧二集》,选凌濛初《虬髯翁》一剧。

    崇祯三年(1630年),凌濛初五十一岁。其学术著作《孔门两弟子言诗翼》刊行,由凌瀛初校阅,凌濛初自序。

    崇祯四年(1631年),凌濛初五十二岁。通过在福建任职的亲戚潘曾纮的关系,请到了福建提学副使何万化为自己的学术著作《圣门传诗嫡冢》十六卷作序。同年,此书刊行,后附《申公诗说》一卷。

    崇祯五年(1632年),凌濛初五十三岁。十月,妾卓氏生下五子楘。是年冬,《二刻拍案惊奇》编成。

    崇祯六年(1633年),凌濛初五十四岁。是年春,在南昌时任江西布政使的潘曾纮署中。五月,辞别潘曾纮,赴福建游历。明·曾异撰《纺授堂集·卷五》有《南州署中送凌初成游吾闽兼柬孙子长先生社中张道羽诸子亦次孙送行之二章韵也》诗记述此事。在福建,与曹学佺交游,曹学佺《石仓诗稿·卷三十二·西峰集下》有《酬凌初成见赠之什》诗;与漳浦李瑞和交游,李当时还没有功名,凌濛初阅罢其文,料定他总能得中。

    崇祯七年(1634年),凌濛初五十五岁。潘曾纮巡抚南赣,聘凌濛初入幕。

    崇祯九年(1636年),凌濛初五十七岁。潘曾纮帅师勤王,凌濛初慨然有击楫澄清之志,他说:“如果能让我辈展一官、效一职,若不能出谋划策以匡济时艰,那么所谓经笥之腹、武库之胸又有什么可贵的呢?”于是再度赴京应试,但也没有考中。是年九月,凌濛初应其表兄潘湛之邀,登览了湖州城南杼山,写下《游杼山赋》一文,表达了消极失意的心情。

    崇祯十年(1637年),凌濛初五十八岁。张旭初编《吴骚合编》,选凌濛初散曲《伤逝》、《惜别》、《夜窗话旧》三套。

    晚年出仕

    崇祯十二年(1639年),凌濛初六十岁。赴乡试,仍以失败告终,最终以副贡的资格选得上海县丞一职(按,囿于史料,凌濛初出任上海县丞的确切时间尚存争议,有多种说法。此处采《晟舍镇志》“崇祯己卯”之说)。任内曾代理县令八个月,“催科抚字,两无失焉”。当时,凌濛初在福建结识的李瑞和已是松江府推官,见到凌濛初,欣喜地说:“子我师也!而屈于是耶!”不久,又负责办理漕运,输粟入都。此项任务并不容易,在凌濛初之前,不少人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法律惩处。上海当地的绅衿爱护凌濛初,愿意请于漕院,以其他官吏代替。但凌濛初忠于职守,自信有能力办成,他说:“是吾职也。彼皆不得其肯綮耳,我能办之”。果然圆满完成任务。归来后,作《北输前赋》与《北输后赋》呈予上官,上官阅后,一致认为:“可为松郡(指松江府)良法”。并署海防事。当地盐场积弊很多,“灶户奸商,交相蒙蔽,而吏胥弄法,莫可究悉”。凌濛初接手后,推行“井字法”,“每盐作九堆为一井,其大小高下如一。每一井一场官守之,较其一而知其八,一日可毕数十井,锱铢无爽也”,从此“沿海设防,皆以为法”,屡受上司嘉奖。

    崇祯十五年(1642年),凌濛初六十三岁。升徐州通判。离任之时,上海百姓痛哭流涕,攀辕卧辙,竞相追送。当凌濛初渡过黄河,抵达徐州的时候,看到黄河枯竭,竟能通车马,他叹息久之,认为天下恐怕不能无事了。在徐州通判任上,凌濛初分署房村,治理黄河。房村对岸是吕梁洪,黄河的要害处,每当桃花水发时,吏民无不惊恐。凌濛初与防河主事方允立昼夜商议防筑之法,最终取得良好成效,受到时任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淮扬的路振飞多次嘉奖。

    当时天下已大乱,淮徐一带有流寇陈小乙(或作“陈小一”,真名“程继孔”),本是萧县健步(据《南明野史》记载:“徐州大盗程继孔者,字肖予,萧县健步也”)[3],后反抗朝廷,自号萧王,拥众数万,占据丰城。其党羽扫地王等人时常出入山东、归德、萧砀等地,沿河数百里民众均受到骚扰。其头目有三十六人,分布在徐州境内。

    为国捐躯

    崇祯十六年(1643年),凌濛初六十四岁。是年,何腾蛟兵备淮徐,奉命征剿流寇陈小乙,誓师于吕梁洪上的汉协帝、唐鄂公庙中。时值大风扬沙,官兵作战不利,于是在城西左卫聚众商议对策,部下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有的主张请兵进剿,有的主张招降,有的主张招募远近各卫所中的骁勇之士会同作战,有的主张咨请南京兵部尚书约各路官军截断流寇饷道,会议一直讨论到傍晚仍无结果。只有凌濛初不发一言,揖别何腾蛟,寓卧佛寺。半夜时分,才燃灯提笔,写下《剿寇十策》。这时,何腾蛟正好派人来请他,凌濛初于是对家人说:“我固知何公之见召也,故篝灯属草以待耳”。两人见面,何腾蛟亲自出门迎接,使长揖勿拜,并赐坐,问道:“子非浙西凌十九耶?慕子才名素矣,何无一言开予也?”凌濛初答言:“某人微而位卑,向不敢阻挠众议。然知明公必有以询及者,谨已具稿呈览,惟明公留意焉”。于是献上《剿寇十策》:一曰宽抚宥,二曰行疑间,三曰据形胜,四曰练乡勇,五曰信赏罚,六曰出奇兵,七曰置弩车,八曰伏地雷,九曰广应援,十曰出滞狱。何腾蛟阅后十分振奋,把臂呼曰:“诚如君策,虽陇、蜀积寇,不难荡平,奚有徐方之小丑哉!”当即与凌濛初盟于私室,呼为“十九兄”。凌濛初见自己的策略被采纳,十分感动,说:“明公不以拙谋见摈,脱略尊卑,待以诚赤,此身已许公死,敢不执鞭弭以从!”将行事,祷于黄石公祠,卜筮皆吉。何腾蛟打算让凌濛初担任监纪一职,凌濛初推辞不受。于是先行抚宥、疑间、应援、奇兵、赏罚五策,敌军果然大败,望风而降者不计其数。凌濛初告诉何腾蛟:“贼已破胆矣。某请单骑诣陈小一营,谕以祸福,使早降”,何腾蛟惊讶地问:“何轻身乃尔耶!子诚义勇莫及,如不测何?”凌濛初答道:“某之忠信,著徐久矣,贼必听我。倘不济,当以死报知己,明公图其后可也!”次日天刚亮,凌濛初单骑赴敌营,陈小乙踞高坐,左右执戟列侍,对凌濛初呵斥道:“尔来畏死乎?”凌濛初答言:“畏死不来矣!”陈小乙呼左右将凌濛初捆起来,凌濛初叱之曰:“杀则杀耳,缚何为!”延颈就刃无惧色,左右皆退避。陈小乙问:“尔果不畏死,来说吾降耶?”凌濛初厉声说:“有言直言,奚用说也!”言辞侃切,晓以祸福,最终说服其接受招安。次日,陈小乙、扫地王等率众来降,起义暂时得到平息。

    事后,何腾蛟会郡邑文武各官于燕子楼宴饮,在给凌濛初敬酒时说:“二十逋逃薮,一旦廓清,凌别驾之力也!”凌濛初避席而辞。众人皆起身,先敬何腾蛟,次敬凌濛初,并请凌濛初赋诗。凌濛初谦让未遑,乃即席赋《砀山凯歌》三十章、《燕子楼公讌》诗五十韵。方允立亦即席赋长歌一篇赠凌濛初,有“小范胸中兵百万,大苏笔阵学三千”之句。酒酣,命军士能歌者各授《凯歌》一章,歌一阕,行酒一巡,尽醉极欢,达旦而罢。

    不久,何腾蛟升湖广巡抚,刚莅任,就举荐凌濛初为监军佥事,以军中乏才,题请军前效用。上官以萧寇初平,河上方起,吕梁洪、百步洪一带,尤为要地,非凌濛初不能料理。于是仍留房村治河。

    崇祯十七年(1644年),凌濛初六十五岁。据《别驾初成公墓志铭》记述,正月初七夜,有流寇攻打徐州城,分出一队劫掠房村,凌濛初率百姓坚守。因为时局动荡,在此之前,凌濛初与各村分署已开始训练乡兵,他们约定:敌攻一处,放鸰鸽为号,则近处来援;有大寇至,举烽燧,则各处来援。当时流寇正攻徐州城,各处乡丁皆畏敌猛锐,无来援者。凌濛初只能独自率众死守。一直相持到初九日黎明,敌军有人大呼曰:“我辈欲见凌公!”凌濛初在城楼上呵斥道:“汝等欲说我降耶?诚目我为何如人?我岂鼠辈偷生者比耶!”当即用鸟铳击毙敌方数人。敌军大怒,攻势愈发猛烈。眼看即将失守,凌濛初欲自尽以保存全村百姓,百姓俱号哭,愿同死守。凌濛初言:“我在此三载,无德于汝,讵可遗尔荼毒!我死,汝辈得全!”于是开始绝食,勺饮不入口。仆从皆劝凌濛初进食,凌濛初说:“今干戈满地,他日觅一死所亦不可得。今没于此,得死所矣!”仆从又以凌濛初官职卑小为理由,凌濛初说:“我自全我节耳,岂以爵之崇卑计耶?”说完呕血数升,告诉众人:“观贼呼我为‘凌公’,彼有人心者。可扶我与贼面语”,于是对敌军喊道:“我的气力已耗尽,次日将死,万勿伤我百姓!”敌军承诺并退去。十二日早,呕血不止,呼百姓谓曰:“生不能保障,死当为厉鬼殛贼!”言与血俱。最后连呼三次“无伤吾百姓”而卒。众人皆恸哭,自杀以殉者有十余人。翌日,敌军入楼,见凌濛初已死,面色如生,皆惊叹诧异,对众人说:“我与凌公约,勿伤百姓”,只斩一人,贯三人,余皆秋毫无犯。后来援军至,流寇皆宵遁。何腾蛟听闻凌濛初死讯,极为悲痛,遣官致祭。归葬于湖州戴山之阳。

    主要成就

    小说

    凌濛初主张写实主义的小说理论观。在他看来,现实题材之所以不受重视,那是因为“画犬马难,画鬼魅易”。犬马为人所习见,要刻画得令人击节称赏,必须逼真传神;而鬼魅人所未见,画者反倒可以随意发挥。凌濛初批评小说家脱离现实描写神怪的作法,认为这是避难就易。这种思想在中国小说理论史上有进步意义。

    唐以前的中国小说,搜神述异,距离现实生活很遥远。唐人小说开始把目光转向现实社会,但其主要描写的对象仍是那些不经见之事、非凡俗之人,所以称之“传奇”。而凌濛初则不主张搜奇猎怪,希望小说家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认为日常起居中那些不可以常理推测的事情才是真正令人称奇的素材。这种以“常”代“奇”、“常”中求“奇”的思想,就是要求小说描写“闾巷新事”,反映了当时的市民阶层希望进入文学表现对象行列的现实。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重要变化。

    凌濛初才华横溢,一生著作颇多,小说、诗歌、传奇、文学评论、史传、戏曲等几乎所有文学领域他都涉及。而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则是他的拟话本小说集《拍案惊奇》初刻与二刻。部分内容虽取材自《太平广记》及《夷坚志》等旧籍,但通过作者的改编、创造,赋予了旧材料全新的生命。往往本事在原书中不过数十字,仅记叙旧闻,了无意趣,经凌濛初改写,则变成文情并茂的数千字,抒情写景,引人入胜。

    作为明朝写实小说的代表作,《拍案惊奇》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生活风貌,表现了尊重个性、反抗封建礼教、争取个性自由的精神。这是其现实主义精神最可贵之处。《拍案惊奇》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文人独立创作的拟话本小说,其撷取的社会内容贴近普通百姓的生活,反映了十七世纪中国正在崛起的市民阶层的普通要求和思想情感。这正是《拍案惊奇》的价值所在。

    戏曲

    凌濛初是晚明著名的戏曲作家,也是一位戏曲理论家。他的《南音三籁》一书共收录元明两代三十二位作家的南曲作品,包括散曲套曲一百套、小令二十八首、传奇剧曲一百三十六套、单曲十三支。《南音三籁》不仅为这些优秀南曲的流传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由于凌濛初对所收录的南曲进行鉴赏归类,分成了天、地、人三个层次,又对每曲进行了包括眉批、尾批、圈点在内的诸多形式的评点。因此,《南音三籁》超越了单纯选本的意义,成为中国戏曲史上重要的曲谱文献和理论批评文献。

    他的戏曲理论著作《谭曲杂札》则批评了嘉靖后剧坛的“贵藻丽”倾向,提出了“贵本色”的戏曲观。从戏曲的本色观出发,《谭曲杂札》对当时曲坛的一些热点问题,如《琵琶记》和《拜月亭》的高下之争等,均发表了自己中肯、实事求是的看法。对戏曲的尾声、戏曲的情节结构,《谭曲杂札》也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

    套版印刷

    凌濛初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还来自于他对套版刻书的贡献。套版印刷法是印刷术发展过程中的新成就,与雕版印刷、活字印刷并称为中华印刷史上的“三变”。尽管套版印刷并非由凌濛初创造,但凌濛初与同里闵齐伋在普及与灵活应用“套印”这一独特的印刷方法上却是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印刷史上公认的两位套版刻书名家。

    凌濛初一生所刻的套色书籍有二十六种约二百卷,而且在凌濛初的带动下,凌氏兄弟子侄二十余人均参与了套版刻书,他们在天启、崇祯年间刊印了大量套色书籍,内容遍及经、史、子、集,深受市民阶层的欢迎,明末文学家陈继儒言:“吴兴硃评书错出,无问贫富好丑,垂涎购之”。特别是凌濛初套印的《西厢记》、《琵琶记》等戏曲,如今依然受到学人的高度重视。

    人物评价

    明·冯梦龙《太霞新奏》:初成天资高朗,下笔便俊,词曲其一斑也。

    明·王穉登《凌玄渤、玄房、玄静携酒问病》诗:公子气翩翩,才华总少年。凤元非一薛,荆可比三田。酒岂居兄后,棋难让客先。马卿虽善病,不饮亦流连。

    明·何万化《圣门传诗嫡冢序》:西吴凌子初成,穷经嗜古。尝以合子夏序为《孔门两言诗》,已深玩笃好。更合鲁诗毛传郑牋诠正,以己意名曰《圣门传诗嫡冢》。寅长潘昭度先生,其戚也,居闽,尝出示予索序。予始而愕,继而喜,渐觉其义味之有沁于予心也。

    明·孙起都《书〈红拂〉杂剧》:吾友凌初成,天赋特异,而知者绝少。

    明·汪枟《虬髯翁》眉批:愈俗愈雅,愈拙愈巧,置之胜国诸剧中,不让关马(指关汉卿、马致远)。

    明·张旭初《吴骚合编》:余于白下始识初成,见其眉宇恬快,自负情多。复出著辑种种,颇有谑浪人寰、吞吐一世之概。及以曲见掷,而调谐吕律,字洽阴阳,用韵尤严,写情欲溢,试为三复,其风雅不可想见哉!

    明·沈泰《盛明杂剧》:初成诸剧,真堪伯仲周藩(谓朱有炖),非复近时词家可比。余搜之数载始得。值此集已告成,先梓其一,馀俟三集,奉为冠冕。

    明·祁彪佳《远山堂剧品》:凌初成既一传《红拂》,再传《卫公》矣,兹复传《虬髯翁》,岂非才思郁勃,故一传、再传至三而始畅乎?丰骨自在,精神少减,然鼓其馀勇,犹足敌词场百人。

    明·曹学佺《酬凌初成见赠之什》诗:吴兴山水自清远,入我闽中不耐看。荔子色香时正美,沈郎消瘦强为欢。著书但得穷愁易,结客空嗟行路难。不见当年懒真子,一蓑烟雨恋渔竿。

    明·曾异撰《南州署中送凌初成游吾闽兼柬孙子长先生社中张道羽诸子亦次孙送行之二章韵也》诗:轻舟处处泊江花,却寄闲愁载到家。文体盘旋笼内鸟,诗心清苦雨前茶。欲留莺住勤浇竹,才送君行又闭衙。为尔怀人乡思远,微茫梦挂一帆斜。

    明·曾异撰《潘昭度师亦次韵送行予又续之》诗:五月兰深一路花,解鞍下马便为家。文人知己延津剑,廉吏交情惠水茶。江上作诗方送客,朝来传语慢排衙。滕王高阁目千里,渺渺予怀日已斜。

    明·睡乡居士《二刻拍案惊奇叙》:即空观主人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因取其抑塞磊落之才,出绪余以为传奇,又降而为演义,此《拍案惊奇》之所以两刻也。

    明·何腾蛟:文辞播宇宙,比眉山(谓苏轼)而多武略;忠义贯日月,媲睢阳(谓张巡)更著蜚声。

    明末清初·郑龙采《别驾初成公墓志铭》:公为人豪爽俊逸,倜傥风流,学富五车,才雄八斗,乃至竺乾之学,无不精通;声技之微,无不究悉。稗官之说,可以为经史;笑谈之柄,可以为箴规。一时名公硕士,千里投契,文章满天下,交与遍寰区;莅事而忠信明决,临义而慷慨殉身,洵三吴之杰彦,百世之英烈也哉!

    清·范锴:胸罗经济为国用,乃击副车竟五中。剿寇淮徐十策陈,弃官入幕有余痛。贼锋啸聚纷狼豻,日色无光刀血殷。孤城誓与百姓守,孤臣独悲天步艰。生不能保障效职,死当为厉鬼杀贼。病榻但闻呼渡河,兄弟【指凌义渠。按,此处系作者误记,凌义渠实为凌濛初堂侄】志同身许国(原注:谓忠介也)。

    清·凌树屏:茫茫寰海已生尘,独唱檀来众气振。

    岂料天公真破汉,遂令淮障竟忘巡(原注:李贼犯徐,守房村,呕血而死)。歌虞有客能穿圹(原注:时从死者十馀人),吊古何人为勒珉(原注:郑龙采作墓志,未立碑)?一种丹心堪报国,可怜谁识两忠臣(原注:与忠介公同岁殉难,竟无人知公者)!

    清·凌介禧:有才未大用,下位终浮沉。剿寇陈画策,十万扫地擒。嗟嗟□国难,流贼彭城侵。生不能保障,呕血兼呕心。

    近人·张静庐《拍案惊奇跋》:《拍案惊奇》三十六卷,明凌濛初著。其时有冯梦龙者,编刊《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诸话本集,盛行于世。其间容有冯氏自撰诸篇,今莫可考。凌氏受其影响,奋笔有作,以一人之力,撰刊《拍案惊奇》初刻、二刻两集,凡七十馀篇,才藻丰赡,颇为可诵,遂与冯氏三言并为千秋瑜亮。

    相关争议

    出任上海县丞时间

    关于凌濛初出任上海县丞的时间,历来有不同说法。

    一是崇祯四年(1631年)说。《同治上海县志·卷一二·职官表》记载县丞凌濛初为“崇祯四年任”。因与众多史实不合,此说已被证误。

    二是崇祯七年(1634年)说。《涉园陶氏鉴藏明板书目》引《乌程县志》云:“崇祯甲戌(1634年)以副贡授上海丞,署海防事”。此说尚有待进一步考证。

    三是崇祯八年(1635年)说。徐永斌《凌濛初出任上海县丞考》根据郑龙采《别驾初成公墓志铭》记载的“凌濛初履任后与松江府推官李瑞和(字宝弓)欣然相接”、“在上海八年”两个细节,结合李瑞和于崇祯八年赴任,认为凌濛初出任上海县丞的时间也在崇祯八年。但此说与墓志铭记载的其他细节也有不符之处,如凌濛初崇祯七年入潘曾纮幕,崇祯九年随潘曾纮帅师勤王。尚有待进一步考证。

    四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说。《晟舍镇志·卷五·凌濛初传》记载凌濛初“崇祯己卯(1639年)以例贡为南直上海县丞”。但此说与墓志铭记载的“在上海八年”细节不符。尚有待进一步考证。

    卒年争议

    关于凌濛初的去世时间,史籍记载不一。

    郑龙采《别驾初成公墓志铭》、嘉庆乙丑本《凌氏宗谱·卷二》和光绪甲辰本《凌氏宗谱·卷八》的《凌氏谱录》、《光绪乌程县志》、《同治湖州府志》均言其死于崇祯甲申(1644年)正月,后世学者多采此说。

    但对凌濛初去世的具体时刻又有所分歧。《别驾初成公墓志铭》言其死于正月十二日晨,而嘉庆乙丑本《凌氏宗谱》卷二和光绪甲辰本《凌氏宗谱》卷八的《凌氏谱录》云其死于正月十二日未时。《晟舍镇志》说凌濛初死于崇祯甲申(1644年)三月,具体时间却未言。

    贾三强《凌濛初晚年二事考》根据《崇祯实录》、《绥寇纪略》、《平寇志》等史书对淮徐一带兵事发展的记载,推测凌濛初可能卒于崇祯十七年五月。徐永斌《凌濛初死事考辨》则依据《绥寇纪略》记载的“崇祯十六年十二月,当地已投诚的起义军头目程继孔(即《别驾初成公墓志铭》中的“陈小一”)因违抗命令被马士英再次镇压”之事,认为凌濛初很可能卒于崇祯十六年十二月中下旬。

    主要著作

    刻书作品

    以凌濛初为代表的凌家为江南刻书名家,所刻书有双色、多色套印,与湖州闵家齐名于世。刻书重于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有《孟浩然集》、《孟东野诗集》、《西厢记》、《琵琶记》、《红拂传》、《东坡先生书传》、《维摩诘所说经》等,多达二十余种。

    文学作品

    作为文学家,凌濛初一生著述极丰。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是《初刻拍案惊奇》与《二刻拍案惊奇》两书,简称“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与《二刻拍案惊奇》两书各四十卷,其中“二刻”第二十三卷《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与“初刻”重复。“二刻”的第四十卷则是杂剧《宋公明闹元宵》。因此“二拍”实有小说七十八篇。

    另著有杂剧《虬髯翁》、《颠倒姻缘》、《北红拂》等十余种;传奇《衫襟记》、《合剑记》、《雪荷记》三种;经学和史学著作《圣门传诗嫡冢》、《诗经人物考》、《左传合鲭》、《倪思史汉异同补评》、《战国策概》等;文艺评论著作有《西厢记五本解证》、《南音三籁》等;其它还有《鸡讲斋诗文集》、《嬴滕三札》、《荡栉后录》、《燕筑讴》、《国门集》、《国门乙集》、《已编蠹涎》、《东坡禅喜集》、《合评选诗》、《陶韦合集》、《惑溺供》等。

    轶事典故

    欣赏林逋

    据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一百三十二》记载:凌濛初很欣赏北宋诗人林逋,而李维桢和他的一些朋友却并不十分喜欢林逋的诗作。一日,凌濛初得到一部《和靖全诗》,摘录佳句,出示给李维桢看,并请他为林和靖诗题辞。李维桢阅后认为,“虽其景易穷,其才未超,而就一时意象得之,故已不减唐调。……即不足拟孟襄阳,其于郊寒岛瘦,殆不多让”,并赞许凌濛初“初成大为孤山吐气,乡里后生表章先进,厚道当如是矣”。

    破僧戒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他的《古今谭概·雅浪部》中记载了一则轶事:

    苏州虎丘有个和尚专好吃酒肉,他一见豆腐一类的菜就皱眉头,如同持戒者一见鱼肉就皱眉头一样。一天,几个朋友聚会,虎丘的那个和尚也在。朋友中有个人是从楚地来的,他一直吃斋,朋友们特地为他准备了素食。楚地来的这个朋友以为和尚也必持戒,特邀他共席吃素,吴兴人凌彼岸(即凌濛初)笑着对他说:“请不要为此僧破戒”。

    家庭成员

    关系

    简介

    一世祖

    凌时中(1260~1334),字德庸,号吉川。

    至元辛巳(1281年)进士,任建昌路司狱。升福建廉访都水监丞,寻迁秘书监少监,赠集贤殿直学士、轻车都尉,封吴县郡侯。

    有子二:懋翁、懋老。

    二世祖

    凌懋翁(1279~1354),字师德,号震峰。

    泰定乙丑(1325年)进士,授安乡县尹。后任连州知州,任内平定苗人叛乱,因擢嘉兴路总管。至正甲申,主试两浙乡试,号称得人。历官翰林院直学士、通议大夫、秘书监正监。

    有子十六:泰、恒、益、谦、临、豫、涣、需、颐、履、蒙、贲、丰、咸、渐、随。

    三世祖

    凌谦,生卒年失考,字慎卿,行寿四。

    邑庠生,国子博士。与兄凌益相继自安吉迁居归安练溪。有子均德。

    四世祖

    凌均德,字季美。无功名,生平事迹未详。有子贤。

    五世祖

    凌贤,字彦能。

    举洪武浙江乡试第四名,选玉山县教谕,升武冈州知州,转应天府治中,出知郑州,不久谪均州。宣德朝命晋兵部尚书,又命掌都察院事,坚辞不受,明宣宗嘉其高行,御书“赐老堂”三字,褒而遣之, 驰驿还乡。崇祀名宦乡贤。杨士奇为撰《赐老堂记》。

    有子五:晏如、坦如、英如、裕如、定如。

    六世祖

    凌晏如(1382~1434),字安然,号云溪。

    擅长书法,其篆书师法李斯,楷书学二王。永乐初,因书法特出,被辟荐为中书舍人,与修《永乐大典》。仁宗时,晋吏科给事中,升都给事中。宣宗时,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赐玺书,掌院事。声望颇高,时与都御史顾佐齐名。

    卒后,翰林院侍读凤阳苗衷、王文端公直俱志其墓。王直《都御史凌君墓表》叙其生平事迹极为详尽。

    元配周氏,早卒;继唐氏,永乐二年进士唐舟之女。有子五:敬(周出)、启(唐出)、肇(唐出)、敦(唐出)、敷(唐出)。

    高祖

    凌敷(1424~1511),字达夫,号怡云。早失怙,出赘晟舍闵氏,遂籍乌程。有子三:云、雯、震。

    曾祖

    凌震(1471~1535),字时东,学人称练溪先生。

    正德间,以廪贡谒选湖广黔阳县学训导。中丞黄衷、提学许宗鲁重其学,命其提督宝山书院。凌震“严立科条,劝能惩惰,日与讲劘。一时士类改观”。 后以年老力衰告归,老卒于家。著《练溪集》。

    刘麟为作《明故湖广黔阳县儒学训导练溪凌公墓志铭》(或称《凌学博练溪公墓志铭》),周天球为作《明故练溪凌先生元配王夫人合葬墓志》。

    娶王氏,有子三:纪言、纳言、约言。

    祖父

    凌约言(1504~1571),字季默,号藻泉,又号空庵、多病道人。

    嘉靖庚子(1540年)应天乡试举人,历南直隶全椒知县、 湖广沔阳知州、南直隶庐州府同知。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晋南京刑部员外郎, 丁内艰归。 服阕遂不仕,从此优游林泉。晚年又逃禅,自称净因斋主。著有《病稿偶录》、《椒沔集》、《史记评钞》、《凤笙阁简钞》等。

    董份为作《比部藻泉公墓志铭》,王世懋、文嘉为作诔。

    娶汇沮潘氏,有子四:迪知、述知、遇知、遂知。

    凌迪知(1529~1601),字稚哲,号绎泉。

    嘉靖丙辰科(1556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后得罪权贵,被贬为定州同知。移判大名府,署开州事。迁常州府同知,因性刚直,与僚友多不和,辞官还乡,时年方三十八。罢归后,日奉父游于山水间。 著述甚富,有《万姓统谱》、《氏族博考》、《国朝名公翰藻》、《名世类苑》等。

    朱国祯为作《缮部绎泉公行状》,王穉登为撰《祭凌常州文》,邹迪光为作《缮部绎泉公暨元配包宜人及蒋宜人合葬墓碑》。

    元配包氏,同郡兵马指挥使包大厦女; 继蒋氏,鹤庆知府同郡菱湖蒋子岳女。 有子五:湛初(包出)、润初(包出)、涵初(包出)、濛初(蒋出)、浚初(蒋出)。

    二叔

    凌述知(1532~1598),字稚明,号次泉。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恩贡生,官光禄寺丞。以从祀天坛特旨优奖,加二级。著有《盟鸥馆集》、《野语贯虱录》、《金谷钞诗集》。

    娶吴氏,诰赠安人。有子三:莅初、渐初、瀛初。

    三叔

    凌遇知(1535~1600),字稚隆,一字以栋,号磊泉。

    邑庠生,入太学,除授鸿胪寺序班。 著有《五车韵瑞》、《史记评林》、《汉书评林》、《皇朝名臣言行录》等。其雕版刻印亦享誉一时。

    范应期为作《凌磊泉传》(收录于《晟舍镇志·卷八》)。

    娶陆氏,有子四:沐初、洪初、浣初、澄初。

    四叔

    凌遂知(1546~1575),字稚良,号岳泉。太学生。以孙凌义渠殉节诰赠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刑部尚书。

    娶沈氏,诰赠一品夫人。有子二:后嘉(原名濙初)、洽初(凌义渠之父)。

    长兄

    凌湛初(1550~1574),字玄旻,号洞湖。郡廪生。年二十五而卒。著有《敝帚集》四卷和《赫蹄书》。

    娶张氏,无子,以弟涵初子毓柟承祀。

    仲兄

    凌润初(1551~1570),字玄雨,号岘石。邑庠生。年二十而卒,未娶。著有《病言》四卷和《叹逝录》。

    三兄

    凌涵初(1559~1603),字玄渤,号屺瞻。太学生,授承务郎、布政司经历。

    娶闵氏,继王氏、陈氏。有子四:毓柟(闵出)、毓相(陈出)、楷(原名南荣。陈出)、毓檟(陈出)。

    凌濛初,娶沈氏,湖州竹墩人,贵州兵备副使、进士沈子来之女;妾卓氏。有子五:琛(沈氏出)、葆(卓氏出)、楚(卓氏出)、櫜(卓氏出)、楘(卓氏出),女五。

    凌浚初(1581~1634),改名取儁,字玄静,号自雄。由庠入太学,任五城兵马司。娶吴氏,子:璪、栻。

    长子

    凌琛(1605~1655),字献之,号遗献。庠生。有子一:传灯,女二。

    次子

    凌葆(1616~1687),字元之,号遗元。庠生。有七子二女。

    三子

    凌楚(1619~1644),字薪之。无子,以次兄子传火为后。

    四子

    凌櫜(1628~1703),字受之,号云剑。有五子二女。

    五子

    凌楘(1632~1693),字五之,一字午沚,号讱庵。庠生。有二子一女。

    史籍记载

    明末清初·郑龙采《别驾初成公墓志铭》

    清·闵宝梁《晟舍镇志·卷五·凌濛初传》

    清·汪曰桢《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八·凌濛初传》

    清·周学濬等《光绪乌程县志·卷十六·凌濛初传》

    近人·叶德均《凌濛初事迹系年》(收录于《戏曲小说丛考·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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